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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个项目最多支持2900万、最少支持100万!这两个省面向全国“揭榜挂帅”

发表于:2022-08-06 20:00浏览:66次TAG:









江西省科技厅关于发布2022年度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科技体制改革攻坚三年行动的要求,改进科技项目组织管理方式,经研究决定,启动实施2022年度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和重点研发计划“揭榜挂帅”项目,现公开发布榜单,征集遴选揭榜方(以下统称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关键技术类、企业需求类

2.重点研发计划


二、申报要求及工作流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根据选题方向和榜单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覆盖对应榜单的全部考核指标。每个项目设1名负责人。
2.项目全部采取“揭榜挂帅”形式组织实施。申报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等门槛要求。项目申报单位无注册时间、地域要求。


(二)工作流程

1.填写申报书。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榜单要求,通过江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kjt.jiangxi.gov.cn/egrantweb/,以下简称“省科管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
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并落实相关规定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2.材料报送。实行“无纸化”申请,不需提供纸质材料。项目申报书无需经归口管理单位或属地管理单位推荐,由揭榜单位注册后登录省科管系统进行揭榜项目申请书填写,按时通过省科管系统报送(已有省科管系统账号单位无需注册),省内申报单位都需要办理和使用电子印章,省外单位无办理电子印章要求。
3.项目遴选。项目通过受理和形式审查合格后,省科技厅组织专家对揭榜方的资质条件、揭榜方案可行性等进行咨询论证,并参考专家意见择优提出拟中榜名单,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如答辩评审结果前两位的申报项目评价相近,且技术路线明显不同,可同时立项支持,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结合过程管理开展关键节点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后续支持方式。


(三)揭榜资格要求

1.项目申报单位

项目申报单位主要为省内外具有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法人单位,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和要求:

(1)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三年之内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记录及需科研部门实施联合惩戒的社会失信行为记录。

(2)具有较强的研发实力、科研条件和团队力量等,有能力完成榜单提出的任务需求,能提供攻克核心关键技术的可行方案。优先支持具有良好科研业绩的单位和团队,鼓励产业链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揭榜攻关。

(3)项目申报单位为省外的,需确定一家江西省内的法人单位为项目依托单位,负责项目经费承接、日常管理、成果转化。依托单位要求能够提供成果转化所需的专业人员、资金、场地等配套条件。

(4)承诺项目取得的成果在江西省内进行转移转化。

(5)要认真落实《科技部等七部门关于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项目申报切实做好科研助理岗位开发和落实工作。

2.项目申报人

(1)申报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等门槛要求,鼓励青年科学家积极申报。

(2)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项目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一并提交。国家机关及其在职的工作人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不得参与揭榜。

(3)为保障申报人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研发,有在研省级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含2021年度“揭榜挂帅”关键技术类、企业需求类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新的重大科技研发专项项目。


(四)其他要求

1.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各方须签订联合申报合作协议,明确约定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承担的研究任务、考核指标、专项经费比例和知识产权归属等,并作为申请书的附件提交。
2.项目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材料不得包含法律禁止公开的秘密内容或申报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如涉密需脱密后提交。
3.凡申报涉及实验动物或实验动物实验的科研项目,必须出具《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科研项目的内容应与许可证的许可范围一致。
4.项目研究涉及人体研究的,应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如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运送、邮寄、携带等出境,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要求报批。

三、申报材料报送

1.请项目申报人按要求通过省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省科技厅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2.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书及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完成审核后直接在省科管系统提交。

项目负责人网上填报和申报单位网上审核申报书时间为:

2022年8月12日8:00至8月26日17:00。

3.项目受理咨询:江西省科技事务中心(南昌市省政府大院东三路2号,原工商局大楼9楼)。

联系人:丰涛、艾金根

电话:0791-88175549

电子信箱:jxkjgl@163.com

4.技术咨询电话及邮箱:

省科技信息研究所,联系电话:0791-86226025。

电子印章事项咨询:

行政事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号172195919。

企业类单位用章答疑QQ群号855271960。

业务咨询联系人及电话详见具体榜单。


附件:

1.重大科技研发专项关键技术类项目榜单

2.重大科技研发专项企业需求类项目榜单

3.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榜单


江西省科技厅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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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关于发布2022年黑龙江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黑龙江省第十三次党代会部署,根据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安排,黑龙江省科技厅大力推动省级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任务“揭榜挂帅”机制。现将2022年黑龙江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予以发布。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揭榜要求

2022年黑龙江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共发布9个榜单,下设46个项目(附件1),按项目(课题)进行揭榜。

(一)揭榜方应为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等;

(二)揭榜方应具有较强的研发团队、科研条件和自主研发能力,在相关领域具有良好科研业绩、具备较强的国际影响力,有能力完成张榜任务;

(三)揭榜方应能对项目需求提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的可行方案,掌握自主知识产权;

(四)揭榜方应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五)鼓励省外揭榜方联合黑龙江省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与行业上下游、产学研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或新型研发机构进行揭榜;

(六)项目实施过程中取得的科技成果进行转化及各类应用示范企业和基地须落户在黑龙江省;

(七)项目攻关过程中产生的关键核心知识产权归属由应用方和揭榜方协商确定。

(八)揭榜方与应用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揭榜方除需符合上述基本要求外,还需满足榜单内各个项目的特性要求。


二、揭榜流程
(一)项目申报
1.材料准备。请各意向揭榜单位提前与应用方沟通,并按照以下格式准备材料:

①黑龙江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揭榜书(模板见附件2);

②黑龙江省财政科研项目预算书(模板见附件3);

③牵头揭榜单位上年度研发费用相关材料(如:享受企业研发费加计扣除政策税收优惠确认单,能够证明研发费用支出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等,提供以上材料任一项均可);

④与项目相关的专利证书、著作权证书、奖励证书、技术标准等材料;

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牵头揭榜单位缴纳社保相关材料;

⑥联合揭榜协议书(加盖所有参与单位公章);

⑦揭榜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2.网络填报。项目申报人登录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http://111.41.51.120:8180/pmshlj/default.html),进入首页上方“科技项目”,选择“2022年度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栏目,点击“在线办理”。申报系统将于2022年8月22日9:00时开放填报,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2日17:00时,届时申报系统自动关闭。请未在黑龙江省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注册的申报单位尽快完成注册工作。
(二)项目核验

黑龙江省科技厅会同应用方组织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对揭榜方技术方案、经费预算和有关条件进行核验。重点审核揭榜方研发实力、科研条件、人员队伍和揭榜方案的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必要时将组织现场核查。

(三)结果公示及合同签订

根据核验结果及应用方意见,提出拟中榜名单及经费额度,向全社会进行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最终应用方、揭榜方和省科技厅联合签订项目合同书,按照项目合同书约定履行各自责任与义务,并发布揭榜公告。


三、管理方式

“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建立以信任为前提,服务于目标实现的管理方式和资金使用制度,明确激励和奖励机制,简政放权。

(一)资金拨付。项目采取关键节点里程碑式管理,灵活拨付资金。签订合同后拨付首期经费,后续经费根据合同书约定的阶段目标完成情况确定后续资金的拨付

(二)充分放权。建立参与单位向牵头单位负责的责任体系和资金使用负面清单,赋予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技术路线制定权、攻关任务分解权、承担单位决定权、资金分解权和团队组建权,做到责权统一。


四、激励措施

黑龙江省科技厅依托“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在相关领域优化布局省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科技创新基地及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有关政策和资金支持,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等。支持省外揭榜方与黑龙江省有关单位联合建立新型研发机构、共同承担省级人才和科技计划项目,享受相关政策和服务。


五、监督管理

(一)建立逐级问责和责任倒查机制。对存在违规现象的责任主体,按照国家和黑龙江省科研信用管理相关规定处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并纳入科研信用记录。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和纪检部门处理。

(二)建立尽职免责机制。对已勤勉尽责,因受市场风险影响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未实现项目预定目标的,经评议认可,不予追究科研失败责任,不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

(三)其他奖惩措施由最终用户方与揭榜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六、联系方式

图片

黑龙江省科学技术厅 黑龙江省财政厅

2022年8月5日


附件1:2022年黑龙江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榜单

附件2:黑龙江省“揭榜挂帅”科技攻关项目揭榜书(模板)

附件3:省级财政科研项目预算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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