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雄安新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建设,切实调动优势创新资源向雄安新区集聚支撑高质量发展,带动雄安新区各类创新主体创新能力实现跨越式提升,2022年度雄安新区科技创新专项(以下简称“雄安专项”)拟部署公开征集任务方向16个。现将公开征集任务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任务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任务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不超过5家)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任务申报单位、任务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任务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等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
1.任务申报单位须为在雄安新区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专项任务不受理个人申报。政府机关不得作为申报单位进行申报。
2. 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1. 任务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鼓励有能力的女性或青年科研人员作为负责人牵头承担任务。任务负责人在本专项中申报任务不得超过1项。各级政府机关的公务人员(包括行使科技计划管理职能的其他人员)不得申报任务。
2. 受聘于雄安新区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任务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须由雄安新区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材料,非全职受聘人员须由双方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材料,并作为任务申报材料一并提交。
3. 任务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1. 预算编制应结合任务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如申报单位为企业,则企业配套经费与申请财政经费(含中央财政和雄安财政)比例不低于2:1。
2. 申报任务受理后,原则上签订合同书时不能更改申报单位和负责人。
3. 任务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申报指南,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请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后续形式审查、任务评审的依据。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确因疫情影响暂时无法提供的,请上传依托单位出具的说明材料扫描件,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将根据情况通知补交。
任务申报单位网上填报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2年9月6日8:00至9月26日16:00。
1.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2.科技部网络技术咨询及邮箱:
科技部
2022年9月3日
版权声明
回复“01”,查阅中国专利奖申报书撰写模板
科奖平台,聚焦于科研、科技成果、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领域,为广大高校企业科研工作者、学者和知识分子搭建信息分析和交流互动平台,汇集科技奖励、科技成果、人才发展、产学研、发明专利等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