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发布2022年度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申请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2022年度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申请指南已发布,请按照申请指南要求和形式审查要点自主申报,不得购买、委托代写项目申请书。有关注意事项如下:一、网上填报受理时间: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30日(截至24:00)。项目受理时申请单位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在网上填报受理时限内登录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在线填报项目申请书,在科技业务系统中上传其他申请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并点击“签字盖章页打印”将打印文件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提交审核(系统受理状态为“待窗口受理”)。二、申报单位按业务流程获得本项目拟立项资助时,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和方式我委将另行通知。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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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2022年度技术攻关重点项目申请指南.pdf附件2:2022年度技术攻关重点项目课题指南.pdf附件6:2022年度技术攻关重点项目形式审查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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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22年大连市第二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申报指南的通知各区市县(先导区)科技管理部门、科技企业,有关单位:
为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及全市重点产业,在广泛征集产业技术需求、充分吸收相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围绕技术先进性、领域聚焦性、成果导向性,经行业专家凝练、论证,市科技局编制了2022年度大连市第二批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请相关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积极申报。一、补助方式及支持额度
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采取事后补助支持方式,按照项目研发经费投入额给予最高30%补助,补助总额不超过200万元。二、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均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 (http://218.60.90.30/kjjpm/)线上方式申报,填报表单以系统平台为准。三、申报要求
1.项目牵头承担单位应为在大连市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研发管理体系、财务管理制度和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规范。2.项目具备前期研究基础和实施条件,有核心技术,知识产权明晰,有配套资金保障。项目研发方向具备较大市场规模,带动产业经济效益显著。项目符合我市科技与产业发展政策,鼓励项目牵头单位与高校、科研院所产学研合作组织实施。3.申报项目执行期一般不超过3年,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现代农业等产业领域项目可适当延长,一般不超过5年。4.对承担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等有在研项目(在研项目指市科技局尚未下达验收、撤销、终止等最终结论或因验收“不通过”整改尚未获得最终验收结论的项目)的科技企业原则上不予支持;独角兽企业(含潜在独角兽、种子独角兽)及研发费用在1亿元以上的科技企业可有1项在研项目。5.每个企业每个类别项目限报1个项目,揭榜挂帅技术攻关需求提出企业、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得兼报。6.参加过2022年度市科技局指南论证的专家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团队成员申报。7.项目申报单位财务管理体系健全,所申报项目应研发经费进行单独分账核算,确保专款专用。8.企业上年度R&D投入为零或规模以上企业未按规定在统计联网直报平台填报《企业研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的、申报项目上一年度未进行研发经费投入的不得申报。9.申报项目知识产权不清或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申报。10.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不得申报。11.申报单位须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及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项目负责人应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性。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纳入科研诚信管理。13.如果项目申请涉及科研伦理与科技安全(如生物安全、信息安全等)的相关问题,申请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14.申报单位、合作单位和项目组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及未被列入社会信用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各归口管理部门需通过各地区信用部门或“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等官网对申报主体信用信息进行核查。15.项目经费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合理,符合市科技局有关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的有关要求,按照《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说明》进行编制,并填写预算说明书。四、项目考核要求
项目申报材料要对照指南要求,有明确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科技创新指标的预期、成果转化指标,有产业化规模、行业资质认可、新产品证书、新技术认定等可考量约定,减少模糊性约束条件,便于专家评审考核。原则上考核指标不得低于指南要求指标。成果转化指标作为确定项目能否立项的重要依据。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通过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网上申报。(申报平台操作指南附后)
2.项目按照申报单位属地或行政隶属关系,由归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以正式文件形式出具推荐意见,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社会信用和科研诚信情况等负责。
3.涉及国家安全、国防机密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需直接向市科技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项目申报书(必要材料);
2.前期研究成果、知识产权材料、合作协议、技术合同、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非必要材料);
申报材料下载打印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系统,无需送交纸质材料,市科技局不接受申报主体单位直接报送材料。六、申报时间
项目申报时间自2022年8月11日至8月26日。归口管理部门推荐及市科技局受理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咨询方式
高新技术发展与产业化处:39989885,负责新一代信息技术、洁净能源、智能制造、精细化工和新材料等。社会发展与农村科技处:39989856,负责生命健康、乡村振兴等。规划与平台处:39989827,负责项目综合管理。
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技术支持电话:15840923121, 18340837680。申报平台技术支持QQ群号:1039623822,824697354
1.附件1 2022年大连市第二批重点科技研发计划申报指南.docx2.附件2 大连市重点科技研发计划项目申报书通用模板.doc5.附件5 大连市科技计划项目预算编制说明.docx6.附件6 大连市科技项目管理信息平台操作指南(通用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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