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精神,按照《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不受理自荐。提名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两种方式。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当遵守提名规则和程序,对提名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在提名、评审、异议处理中承担相应责任。
(一)提名资格和条件
1.专家提名。提名前,由责任专家填写《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申请表》(附件2),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KJJL@tj.gov.cn。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发送提名账号和密码。
2.单位提名。符合条件首次申请提名的单位,填写《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申请表》(附件3),盖章扫描后发送至KJJL@tj.gov.cn。
提名单位对提名的项目进行公示。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应责成项目所有完成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附件4)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提名。
各单位要加强公示范围、方式、内容等管理,防范关键敏感信息泄露。
二、系统填报
提名单位、提名专家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https://kjjl.kxjs.tj.gov.cn),为所提名项目创建填报账号,并组织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在线填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2年7月29日9:00至9月9日12:00,逾期无法提交。
(一)提名书填报。项目完成单位或完成人使用项目填报账号登录天津市科技奖励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报《提名书》。检查无误后,在线提交。
(二)提名书审核。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履行提名责任,对提名项目进行审核、把关,并出具《提名意见》。
(三)提名材料提交。提名单位、提名专家在线提交《提名项目公示及科研诚信审核情况说明》及各项目《提名书》。
重要提示:上述三个环节中,涉及盖章、签字的内容,须从系统导出后,盖章、签字(页面带水印),扫描后上传系统。
(一)多媒体介绍材料
评审通过项目的纸质提名书原件(1份)、《提名项目公示情况说明》纸质盖章/签字件(1份),由提名单位、提名专家统一报送,报送时间另行通知。未通过评审的项目,无需报送纸质提名书。
四、注意事项
五、联系方式
郄燕 022-58832903
常春红 022-58832962
王斌 022-23519070
王斌 022-23519070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吴家窑大街22号 邮编:300074
滨海新区科技局022-66707989 和平区科技局022-23196328
河北区科技局022-86280126 河西区科技局022-63008277
河东区科技局022-24128548 南开区科技局022-27695278
红桥区科技局022-68516969 东丽区科技局022-84376891
西青区科技局022-27390157 津南区科技局022-28515477
北辰区科技局022-26390021 武清区科技局022-82138876
宝坻区科技局022-82626912 静海区科技局022-63032490
宁河区科技局022-69115876 蓟州区科技局022-29142794
开发区科技局022-66878912 高新区科技局022-84806858
保税区科技局022-84906091
具有提名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集团、行业主管部门的奖励提名等工作,由各单位科技主管部门负责。
登录市科技局网站(kxjs.tj.gov.cn),项目成果登记—办理成果登记,即可查询办理程序、所需材料、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登录市科技局网站(kxjs.tj.gov.cn),办事服务—天津网上办事大厅—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操作规程,即可查询办理程序、各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1.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制实施方案
2.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专家申请表
3.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单位申请表
4. 2022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版权声明
回复“01”,查阅中国专利奖申报书撰写模板
科奖平台,聚焦于科研、科技成果、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领域,为广大高校企业科研工作者、学者和知识分子搭建信息分析和交流互动平台,汇集科技奖励、科技成果、人才发展、产学研、发明专利等最新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