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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200万元/项!基金委发布2项国际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发表于:2023-01-04 20:00浏览:94次TAG: #国自然 #自然基金
1、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合作研究项目指南
本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46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全文如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以色列科学基金会(ISF)的合作协议,2023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研究项目,支持两国科学家开展实质性的创新研究与合作。  


    一、 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申请人可在以下领域范围内自主选题,开展创新性合作研究:

    1. 数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A01至A06下属代码)

    2. 物理、天体物理(申请代码1请选择A14至A30下属代码)

    3. 化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化学科学部B下属代码)

    4. 地球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地球科学部D下属代码)

    5. 纳米科技(申请代码1请选择E01、E02、E03、E05、E06、E13下属代码)

    6. 计算机科学(申请代码1请选择F02下属代码)

    未按要求填写指定申请代码1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

    (二) 资助规模

    拟资助合作研究项目46项左右。

    (三)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200万元/项(直接费用),包括研究经费和国际合作交流经费。ISF向以方科学家提供相应资助经费。

    (四) 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3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或承担过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二)以方合作者应符合IS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且按照要求向ISF提交申请。单方申请将不予受理。以方项目指南见附件1,链接为:https://www.isf.org.il/Files/GuidelinesISF_NSFC_Heb_1891_1.pdf。

    (三)合作双方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体现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请规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包括组织间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本项目属于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人申请时须遵循以下限项规定:

    (一)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

    (二)正在承担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本合作研究项目。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负责人承担本项目,不计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承担项目总数限2项的范围。

    (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 申报说明

    (一) 申请人注意事项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

    1. 英文申请书。

    根据约定,NSFC与ISF将通过以方在线评审系统,邀请国际评审专家对申请人提交的英文申请书进行通讯评审。中方申请人和以方合作者应充分沟通协商,共同撰写英文申请书,并由以方合作者按时向ISF提交。

    (1) 以方合作者应在202321413:00(以色列当地时间)前在ISF系统中完成注册。

    (2) 以方合作者在线填写完成英文申请书后,将把申请书“锁定”生成PDF文件,提交该文件之前会弹出对话框,提示“发送中方申请人确认”,点击同意后,该文件将以电子邮件(含有说明和链接)形式自动发送给中方申请人。

    (3) 中方申请人点击该链接即可下载英文申请书,阅读后如认可其内容,请点击确认(Check)按钮,将自动发送电子邮件给以方合作者完成确认。中方申请人的确认(即点击Check),是以方合作者向ISF提交申请的必要条件,否则以方合作者将无法提交申请。以方合作者应在202322713:00(以色列当地时间)前向ISF提交申请书,逾期提交将不予受理。


    2.中文申请书。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GRANT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申请书》(即“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 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点击“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点击“组织间合作研究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ISF项目(中以)”,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2) 申请人应保证中文申请书与英文申请书内容一致,其中项目英文名称与英文申请书项目名称应完全一致。

    (3) 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4) 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与以方合作者共同撰写的英文申请书PDF版本,上传添加至中文申请书的“附件”栏中一同提交。

    (5)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6) 合作协议。项目获批准后,申请人须与以方合作者签署合作协议(模板见附件2)。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GRANTS系统)的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120日至228日下午16

      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GRANTS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86-10-62317474。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批准结果公布

      2023年12月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GRANTS系统)公布资助结果。


    六、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唐克双,李文聪
    电话:+86-10-62328404,62327014
    邮箱:tangks@nsfc.gov.cn,liwc@nsfc.gov.cn
     
    以方联系人:Ella Fire
    电话:+972-2-5885401
    邮箱:ella@isf.org.il 


    附件:

    1. 以方项目指南

    2. 合作研究协议书撰写说明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3年1月4日


2、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指南
本项目拟资助30项左右,其中合作交流项目20项左右、学术会议项目10项左右。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

全文如下: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韩国国家研究基金会(NRF)的合作协议,双方共同资助中韩两国科研人员在科学研究基础上开展的合作交流与双边研讨会项目。


一、 项目说明

(一)项目类型

包括合作交流、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在华会议)、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出国会议)三类项目。

(二)资助领域和申请代码

资助领域包括数理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和医学科学。申请代码1须根据资助领域和研究内容选择对应的申请代码,建议选择至最后一级。

(三)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为不超过15万元/项。

(四)资助规模

拟资助30项左右,其中合作交流项目20项左右、学术会议项目10项左右。

(五)资助内容

对于合作交流项目,NSFC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韩的国际旅费和韩方研究人员访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NRF资助韩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方研究人员访韩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对于在华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韩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NRF资助韩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
对于出国会议项目,NSFC资助中方参会人员的国际旅费。NRF资助韩方举办会议所需的会议费和中、韩双方参会人员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等。

(六)项目执行期

合作交流项目执行期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学术会议项目执行期为1周,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二、 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合作交流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4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申请学术会议项目,中方申请人须是202312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在研项目的主要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者博士学位,或者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

(二)韩方合作者应符合NRF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中韩双方申请人需分别向NSFC和NRF提交项目申请。单方提交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四)更多申请人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 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NRF(中韩)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 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1. 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 中方申请人须登录GRANT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grants.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

(2)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3)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4)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

(5)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申请学术会议项目具体步骤是: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

(2)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3)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4)点击“在华召开国际(地区)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或“出国(境)参加双(多)边学术会议(组织间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选择“合作协议”界面;

(5)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NRF(中韩),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申请书填写界面。

3. 申请书填写说明。中韩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英文)、双方依托单位(中英文)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申请合作交流项目,应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项目参与者须是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
申请学术会议项目,应列出会议日程安排和拟参会人员信息。中方参会人员应至少来自国内3个不同的单位,且每个参会人员均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者。

4. 预算编报要求。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5. 附件材料。

(1)申请合作交流项目须提交合作交流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1)。中韩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2)申请学术会议项目须提交英文申请书(模板见附件2)作为中文申请书附件提交GRANTS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同时,项目申请人须提供中韩参会人员名单,申请在韩国召开的双边学术研讨会只要求中方组织者一人填写中文申请书。

6. 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项目获批准后,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日期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请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上传本单位项目申请清单,无需提供纸质版。
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本年度只需上传一次)。


(三)项目申请接收

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GRANTS系统)的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3年1月20日至2月17日下午16时。韩方合作者须在NRF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NRF提交申请。
如遇技术问题,可联系GRANTS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电话:+86-10-62317474。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 批准结果公布

2023年7月将通过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GRANTS系统)公布资助结果。


六、 项目联系人

中方联系人:唐克双,荣念赫

电 话:010-6232 8404,6232 6998

邮箱:tangks@nsfc.gov.cn,rongnh@nsfc.gov.cn

 

韩方联系人:CHO Eunhye (Ms.)

电 话:02-3460-5587

邮 箱:grace292@nrf.re.kr

 

附件:

1.合作交流协议模板

2.学术会议项目英文申请书模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3年1月4日



版权声明





本文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科奖平台】删除或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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