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2021年度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航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航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相关规定,为推动我国民航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2021年度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航科学技术奖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民航科技奖奖励范围限定在民用航空科学技术与管理领域,奖励在以下民航科学技术与管理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1.在民航领域基础研究或者应用基础研究方面有重大科学发现,对科学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贡献的项目;2.在民航领域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取得的技术成果,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项目;3.在民航领域运用科学技术知识实现产品、工艺、软件、系统等科技创新,对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项目;4.在民航领域管理科学研究和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等方面取得创新成果,并在管理理论、管理方法上有重大突破,对促进综合交通管理体系现代化做出重要贡献的项目。凡为国家、地方政府科技计划项目,民航重大工程和建设项目,民航安全能力建设项目,行业重大政策研究及管理类成果和各单位立项的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各单位开放基金资助的科技项目)均可参加申报。
对符合条件的获奖项目将被收入国家科技奖励办编写的《中国科学技术奖励年鉴》,获得一等奖的项目将纳入民航提名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的储备项目。
1.申报材料包括《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航科学技术奖推荐表》及相关附件材料。2.提交的申报材料需要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材料中应包含:推荐表word版和pdf版各1份,附件材料包含:项目技术报告1份、应用证明1份(含知识产权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评价证书原件扫描件1份、权威机构提供的查新报告1份。电子版在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官网(网址:https://www.cata.org.cn)的“民航科学技术奖”板块在线提交(首次登录需要注册用户账号)。纸质版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四西大街157号民航信息大厦8层826室,邮编100001。1.凡涉及国家安全领域的保密项目及其完成人,不可申报本奖。2.凡已获得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其他社会力量设奖项目,一般不再参加申报。3.申报民航科技奖的项目如果未通过所申报等级的评审,将不再参加降级评审。4.经评定未获得奖励的项目,如再次参加民航科技奖的评审,须间隔一年申报,相关研究成果要有进一步的创新内容。5.申报民航科技奖项目的完成人如果是民航科技奖奖励委、评审委及评审组的成员,要求回避当年的评审工作。6.根据国家奖励办公室的要求,依据《科技部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授奖前须征得授奖对象的同意。2021年度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民航科学技术奖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9月30日,过期不予受理。联系人:王老师 010-50959729 孙老师 010-50959719中国航空运输协会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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