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2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拟奖励人员和拟奖励成果进行公示的通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对2022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拟奖励人员和一、二、三等奖拟奖励成果进行公示(见附件)。自公示之日起至2023年1月30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公示的项目和项目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持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为便于核实查证,确保客观公正处理异议,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991-3680722,13659908019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科学一街353号自治区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奖励处附件:1.2022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突出贡献奖拟奖励人员 2.2022年度自治区科学技术奖一、二、三等奖拟奖励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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