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全部文章>文章详情

官方明确:高校教师可跨校兼职!

发表于:2024-02-25 19:30浏览:102次TAG: #政策资讯
图片

图片

为全力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提升高校现代化治理能力,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高等学校开展教师互聘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高校教师可跨校兼职、兼职教师教育教学成果互认等事项。

 

图片
高校优质师资可跨校兼职

《指导意见》提出,高校可结合学科专业建设、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等实际需要,开展教师跨校互聘

 

高校教师在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等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可在校外兼职从事与本人学科专业密切相关、并能发挥自身专业能力的工作。身体状况良好的退休教师可到其他高校兼职

 

职或退休教师到其他高校兼职,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拟聘用单位出具说明材料,经派出单位批准。

兼职教师教育教学成果互认
 

兼职教师承担授课、教学研究、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指导青年教师、实验室建设、科学研究、开展学术讲座、组建学术团队、指导研究生、指导学生毕业论文及毕业实习等工作,在聘用单位取得的工作成果可按照规定运用于聘用单位的有关教育教学评估。

 

在职兼职教师在聘用单位的工作业绩,可作为派出单位对其年度考核、职称晋升、岗位聘用的参考。 

支持兼职教师取得合法报酬

 

批准到聘用单位工作的兼职教师,可按照协议约定在聘用单位领取合法报酬。聘用单位结合实际自主确定兼职教师劳动报酬发放标准,兼职教师课时费要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保持合理比例。

 

此外,《指导意见》还支持多形式共同培养教师,支持科研院所研究人员到高校兼职,支持校企人员相互兼职。

版权声明

本文来源:高教新智芸,仅用于学术分享,转载请注明出处。若有侵权,请联系【科奖平台】删除或修改!

 

免费资源推荐
关注科奖平台,回复关键词,查阅/下载资源

回复“01”,查阅中国专利奖申报书撰写模板

回复“02”,查阅中国专利奖分析报告
回复“03”,查阅国家科学技术奖经典知识
回复“04”,查阅国家科学技术奖历年评委名单
回复“05”,下载奖励申报书公示材料
回复“06”,查阅国基金各学部近四年评审名单
回复“07”,查阅2024科技奖励申报汇总
回复“影响因子”,下载最新影响因子名单
 

科奖平台,聚焦于科研、科技成果、高校科研院所、高科技企业领域,为广大高校企业科研工作者、学者和知识分子搭建信息分析和交流互动平台,汇集科技奖励、科技成果、人才发展、产学研、发明专利等最新资讯!

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