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是我国科学技术方面的最高学术称号,一般为终身荣誉,包括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两院院士两年评选一次,奇数年为院士增选年。
2022年9月,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会议明确强调,要推动完善院士遴选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实行退休退出制度、加强学风作风建设,让院士称号进一步回归荣誉性、学术性。2023年是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贯彻落实深化院士制度改革的关键一年。
两院院士增选数据
2023年5月31日,中科院、工程院院士增选通知、增选指南正式发布,明确了2023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名额共79名,中国工程院院士增选名额为90名。2023年8月31日,中科院、工程院发布了有效增选人名单1238人,包括中科院确认有效推荐583人,工程院确认有效推荐655人。整体来看,中科院院士获选率13.5%,工程院院士获选率13.7%。从近13年的7届院士增选来看,增选目标逐年缓慢增加,有效候选人增幅较快,整体获选率成减小趋势。
国家奖在院士增选中的作用
本年度院士增选重大变化
院士推荐有两种方式,包括现有院士推荐和学术团体推荐,又以院士推荐为主。为打破“圈子文化”,本年度两院院士增选都特别指出:推荐过程实行回避制度,回避范围为直系亲属和主要旁系亲属及博士、硕士研究生师生关系。
在院士推荐资格方面,本年度做出重大调整,每位院士仅可提名1位候选人,候选人获得1位拟提名学部院士提名即为有效,65岁以上的候选人获得2位院士的提名方为有效。比以往3人和6人的提名要求调整极大。
另外,特别规定,担任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负责人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院士,任职期间不参加对院士候选人的推荐和选举。
2、院士候选人新要求
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企业首席科学家、总工程师等技术负责人及所属研究机构负责人可视情况适当放宽。
有以下情形的人员,不得作为候选人: 1.有犯罪记录的;2.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过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或者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及撤职、开除等处分的;3.因违纪违法等问题受到处理且尚在影响期内的;4.因所犯错误群众反映强烈或者因重特大事故事件受处理处分,影响尚未消除的;5.因品德失范行为受到处理的;6.因严重学术不端和违反科技伦理等问题受到处理的;7.存在学术造假行为的;8.在增选中开展请托、游说、拉票、助选、贿选等活动的。
3、评选流程新方式
为杜绝“跑院士”行为,本年度院士评选改变了“院士评院士”的方式,首次采用外部同行专家评选与院士增选大会选举相结合的方式。采用外部同行专家盲评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跑院士行为。
4、院士增选新倾向
为打破院士增选学科不均衡的现状,2023年度将院士增选名额明确了学科方向,属于院士增选史的重大变化。
中国科学院:请根据《2023年度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指南》确定的领域学科方向进行推荐。推荐工作要坚持以重大贡献、学术水平、道德操守为准绳,强化满足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需求并作出贡献的价值导向,注重领域学科间的平衡发展,着重推荐长期奋战在科研一线的科研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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