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
根据《辽宁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省科学技术奖励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省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审定,省政府批准,
- 授予“氢化物介导合成氨”等4项成果省自然科学一等奖,授予“海斗号全海深水下机器人关键技术与应用”等7项成果省技术发明一等奖,授予“基于优势无毒基因型的稻瘟病绿色防控技术与应用”等28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 授予“温带森林生物多样性维持及其对生产力的影响机制”等15项成果省自然科学二等奖,授予“航空动力装备动力学相似理论与模型试验技术”等5项成果省技术发明二等奖,授予“苹果园农药减量控害技术建立与应用”等60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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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肝癌外泌体促肝癌进展的机制研究”等4项成果省自然科学三等奖,授予“手性药物替格瑞洛及其中间体的质量及工艺开发与产业化”等1项成果省技术发明三等奖,授予“辽宁特色食用菌蛹虫草资源创制及栽培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95项成果省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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