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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省杰青人才项目开始申报

发表于:2023-05-19 21:00浏览:68次T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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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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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市基金”)年度工作计划,现启动2023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北京杰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资助计划
北京杰青项目是市基金资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以服务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为导向,以培养造就一批有望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为目标,鼓励北京地区的青年学者,通过实质性国际合作,围绕北京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前沿研究。项目资助期限为3年,资助强度100万/项。其中,“三城一区”管委会和中关村“一区十六园”管委会推荐的联合资助项目由市基金出资50万/项,企业匹配资金50万/项。项目申请需遵照《2023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附件1)。
二、项目接收

2023年度北京杰青项目实行无纸化申请,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地址:https://nsf.kw.beijing.gov.cn/bjnsfweb/。具体安排如下:

1.申请人撰写申请书(5月17日至6月14日16:00)
申请人自2023年5月17日起可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于6月14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提示:
(1)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2)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6月14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提前做好申请书撰写。
2.依托单位审核申请书(5月17日至6月16日12:00)
依托单位在审核时间内重点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申请人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提示: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3.依托单位提交申请书(6月15日至6月16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提示:6月16日16:00以后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4.依托单位提交承诺书及项目清单(6月17日至6月21日16:00)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承诺书、项目清单(承诺书在系统中下载)。基金办将依据依托单位提交的承诺书及项目清单开展项目评审工作。
提示:6月21日16:00后依托单位提交功能将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相关工作。
三、注意事项
1.请申请人认真阅读申请书中“申请者保证”栏目,与项目组主要成员和合作单位做好沟通工作,确保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知晓并同意参与项目研究。申请项目如获资助,请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书和任务书的签字、盖章手续,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和任务书,提交时间将另行通知。
2.请依托单位注意审核本单位提交项目的项目组主要成员、合作单位名称及附件材料等信息,确保上述信息真实、完整、有效。

四、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罗祥、邢芳

联系电话:010—63978746、010—66161522

电子邮箱:bjnsf02@kw.beijing.gov.cn

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10—58858680、010—58858685、010—58858689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
附件:2023年度北京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申请须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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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科技局关于征集2023年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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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单位:

为突出优势资源布局,延揽储备青年人才,落实市委、市政府科教兴市人才强市行动和《天津市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部署要求,聚焦国家战略和天津科技创新发展需求,围绕应用基础、前沿技术开展创新研究,培养支持一批进入科技前沿的优秀青年人才,市科技局现发布《2023年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征集2023年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有关申报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支持在基础研究方面已取得突出成绩的我市青年学者围绕国家战略需求以及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开展创新研究。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一)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
(二)2023年1月1日未满四十周岁;
(三)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
(四)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者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
(五)申请人须为正式受聘于天津市辖区内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业的在编且在岗科学技术人员,且在项目执行期间每年在依托单位工作时间应不少于9个月;
(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等同层次人才不在申请范围之内。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要求
申请单位应为天津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
(二)项目起止时间
本次申报的2023年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实施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3年10月至2027年9月,实施期限以半年计。
(三)项目经费
对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试行经费使用“包干制”,资助经费不再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实行定额包干资助,具体规定按照《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经费“包干制”试点方案》(津财教〔2021〕1号)执行。
(四)申报书
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请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
(五)限项查重要求
为加强天津市财政科技资金配置的合理性,进一步发挥好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杜绝项目多头申报和重复立项,市科技局将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查重,具体规则如下:
1.项目内容查重
同一研究团队,在技术研发同一阶段得到过各类市级科技计划资助的项目,不再支持。
2.项目负责人限项查重
项目负责人同期主持市科技计划项目数不得超过2项。截至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已承担有2项及以上未结题的市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负责人,不再支持。
(六)不予受理的项目
1.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
2.承担国家或市科技计划项目,经审计,在财政资金使用上出现问题的负责人或单位申请的项目。
3.根据《科学技术活动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科学技术部令第19号)、《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科研诚信管理办法》(津科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且被采取限制措施的人员或单位,作为项目负责人或第一申报单位申请的项目。
(七)其他重要要求及提示
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项目申报单位、项目组申请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相关模板可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下载。
3.研究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涉及生物技术研究、开发行为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相关规定执行。涉及人体研究需按照规定通过伦理审查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要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申报本专项则视为同意本条款。
4.项目承担单位需通过“三重一大”制定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内部管理制度的。
三、申报流程
申请人自主申请、局级主管单位(申请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组织初评后择优推荐申报。
(一)单位注册
申报单位需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单位注册,并上传相关材料。通过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注册地所在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局级主管单位”)审核后,单位职工即可作为申报人进行注册并申报项目。如已成功申报过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的单位,可直接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
(二)申报人注册
申报人可通过市科技局网站登录“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信息系统”(https://xmgl.kxjs.tj.gov.cn),按照说明进行注册,并在系统中选择所属单位选项;申报人注册成功后可使用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填写申报书(已经注册的申报人无需再次注册)。如果在系统中没有找到所属单位,则说明单位尚未注册或尚未通过审核,申报人可联系所属单位尽快进行注册。
(三)在线申报
申报人登录系统创建项目申报书后,在计划类别栏选择“自然科学基金”,在项目类别选择“杰出青年项目”,然后在线填写申报书,上传完整附件材料,并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申报单位需要使用单位账号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单位;局级主管单位需使用部门账号对项目进行审核,并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
(四)申报时间
1.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9:00至2023年6月16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申报书提交”和“单位审查通过”。
2.局级主管单位审查
局级主管单位审查时间为2023年6月17日9:00至2023年6月21日17:00,在此时间内,项目需完成“局级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建议各申报人、申报单位及时与局级主管单位做好沟通。
3.市科技局审查
项目审查时间为2023年6月25日9:00至2023年6月30日17:00。在此时间内,如果项目被审查驳回,修改后需再次经申报单位和局级主管单位两级审核;如果项目通过审查,项目状态栏应显示为“审查通过”。该阶段,每个申报项目仅有1次修改机会,且应在驳回后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修改并成功提交至市科技局再次进行审查。如逾期或超过修改次数,则不再审查受理。对于审查认定不符合申报指南的项目,市科技局将直接不予受理,不允许修改。
(五)评审及立项
对于通过审查的申报项目,市科技局将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审和会议评审。通过评审、公示等流程后确定立项项目,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天津市科技计划项目任务合同书》。
四、其他
为便于项目负责人和各单位申报和推荐2023年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市科技局自项目指南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21日17:00前(公休日除外),开通申报咨询电话022-58832982、022-58832857(市科技局基础处),022-23106167(技术支持),022-24436741(科研诚信咨询)。
附件:2023年天津市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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